5 ESSENTIAL ELEMENTS FOR 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

5 Essential Elements For 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

5 Essential Elements For 退租通知書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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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通知金就是指,當租客與業主之間,其中一方想要提前退租的話,只要在通知期內呈交退租通知書,以及所須費用,就不會違反條例了。

事實上,在租約中一般都不會直接寫上「生約」與「死約」的字眼,而是列出提早終止租約的條款。現時租賃住宅物業,常見的條款都是「一年生一年死」的兩年租期,即首十二個月為「死約」,第十三個月開始則為「生約」;至於通知期一般是提前一個月。以「一年生一年死」的租約而言,業主或租客最早亦要在租期的第十一個月後,才可向對方提出在「死約」期滿後退租。

何時可以提早退租

退租書沒有特定格式或內容,但一般而言,為保障雙方利益,應有以下資料:

一般而言,「生約期」首月是最早可退租的時間,租客或業主可於死約期最後一個月提出通知,準備好退租書,等到生約期開始便可退租。

退租書是正式的退租文件,有了它能避免法律爭拗。退租書與租約一樣,均需列明不同細項,並有雙方簽名方為生效。若沒有退租通知書,業主有權不接納退租,因此租戶應清晰遞交、並與業主確認,以免有任何爭拗。

不過,如果遇上立心不良的業主,可能會以單位有損毀為由,要求租客支付按金以彌補裝修費用。假如業主沒有合理原因而拒絕退還按金,租客可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,向業主追討應得按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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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基本的元素如業主、租客及物業資料、書面通知日期、正式退租日期、代通知租金安排,以及租客如何交還物業等細則,都已經清楚列明在退租通知書上。

業主將於租客履行第一及第二條款後將先前存於業主的租金按金$_________悉數回給租客。

- 雙方同意條款 (例如租客使用的家具折舊外一切正常、單位內任何改動等),如租客的改動業主不滿意,業主有權要求租客還原。

在死約內,雙方都不可以提早退租。若真的需要在租約內退租,最早則是在死約的最後一個月,向對方提出書面通知。預備好退租書,然後必須等到生約的第一個月起才可以生效。

退租當日,租客有責任把單位還原至當時剛搬進來的面貌,並遵守租約上列明的退租情況。

租客必須清楚租約的細節,也就是退租的通知期。租客應該根據這個通知期去通知業主,例如,一個月前。倘若租客沒有根據條款去提早通知業主要退租,業主則有權力去拒絕租客的突發要求退租。

此外,業主可選擇親身送交或郵寄「退租書」予租客,但如果選擇郵寄,最好選用掛號或以速遞方式送出,以確保租客收妥「退租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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